歡迎使用「臺北市政府陳情系統」說明中心
「臺北市政府陳情系統」以下簡稱「陳情系統」
  • 信件寄送

    歡迎您使用「陳情系統」直接反映市政問題,我們同時提供傳送附件檔案的功能,但請在送出案件時務必檢查您所填的電子信箱地址是否正確。

    如果您是使用電子郵件軟體(如Outlook等)撰寫信件,請務必正確設定郵件送出及接收伺服器名稱(SMTP/POP3伺服器),一般而言伺服器名稱與您的電子信箱地址當中

  • 信件受理

    如果您的設定及電子信箱地址填寫無誤,成功發信至「陳情系統」後,您將會在很短的時間內(網路及系統運作正常情況下,約在五分鐘以內),收到一封請求確認信函,表示系統已經收到您的來信,請您務必點選信件內的超連結文字進行確認,收到您確認後,系統會發送一封信件受理通知函,並將您的來信排入信件處理流程做後續處理。信件受理通知函會提示受理您的案件編號及案件密碼,請妥慎保管這封信件,以便日後據此查詢信件處理狀況並填寫滿 意度調查問卷。

    「一般信件之處理時間為收件次一工作天起六個工作天(扣除例假日),處理時間屆滿後若仍未收到相關單位回復,您可依照受理通知信件案件編號、案件密碼透過案件查詢網頁查詢處理情形。收到相關單位的處理結果後,亦可經由滿意度調查問卷網頁填寫對該項回函處理的滿意程度。」

  • 待確認案件補充說明

    由於來信者未填寫正確的電子信箱地址,導致「陳情系統」累積了相當多的退信紀錄,也就是說我們處理回復的信件並無法送達當事人的電子信箱,甚至於曾發生冒用他人電子信箱地址寫信的情形,為確認市民可以收到後續回復的處理情形,同時沒有誤用(或冒用)別人的電子信箱地址寄信到「陳情系統」的情形發生,系統會在收到信件後自動發送一封確認信函,請來信者點選信件內的超連結文字確認後,系統即可排入信件處理流程做後續處理。

    如果您一直無法收到確認信函,可能是您的回信電子信箱地址寫錯或設定錯誤,建議您仔細檢視是否發生類似錯誤並重新發送一次信件到「陳情系統」。但也有可能是您使用的電子信箱服務短暫出現問題或拒絕接收「陳情系統」發送之信件。「陳情系統」之【待確認案件】區提供【重寄確認信】服務,您點選此項服務時,只要輸入正確之來信地址,系統會再重新發送一次確認信函。

    如果您一直無法收到確認信函,建議您寄信至本系統服務信箱contact-us@gov.taipei反映,以便協助處理。

  • 會員個人化服務

    使用相關服務免除確認程序

    如果您已加入會員,只要登入成功,即可立即查詢您以會員身分投遞之所有來信紀錄、案件處理情形及回復內容,並可針對各機關正式回復且已結案之信件,填寫滿意度調查問卷,毋需再個別輸入案件編號、案件密碼。案件在機關尚未受理前,您可以啟動放棄處理機制,取消該案件。

  • 系統使用回饋

    親愛的市民您好,感謝您使用「陳情系統」反映市政問題,若您對「陳情系統」使用有任何問題,歡迎您 寫信 給我們,謝謝您的回饋與指教。
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

    「陳情系統」網站是提供民眾對市政問題陳情建言之應用服務網站,非揭露市政服務資訊之網站,故網站更新時間是採用網站功能改版之時間,而非如資訊揭露網站採用網頁資訊變更之時間;「陳情系統」網站之「案件查詢」、「登錄案件」、「滿意度調查」、及「說明中心」等內容為線上服務功能,於網站功能改版時才會異動,改版時會發佈公告,而「常見問答」之每則內容皆會標示上線日期,「待確認案件」之每筆未確認信則會標示來信時間,所提供之時間資訊應已符合民眾陳情建言之需要。